8月11日,常山县公安局大桥头派出所根据衢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,依法将盗窃违法人方某投送劳教所执行劳动教养1年6个月。 东案乡里村的方某于6月27日凌晨窜至邻居徐某家中,偷了徐某的衣裤,从中窃得1808元现金。7月30日晚,大桥头派出所民警经缜密布控,在衢州火车站广场将方某抓获。